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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强制医疗所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调查时间: [ 2016-06-08 ] 至 [ 2016-07-07 ] 状态: 已结束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公安部起草的《强制医疗所条例(送审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7月7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该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强制医疗所条例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zylstl@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