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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民公约与文明16条出台

旨在更加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引领城市文明新风

发布日期:2018-06-22 作者: 卢晓东 来源:皖东晨刊 阅读:

“爱国爱滁,守法守纪,立诚立义,尽职尽责……”“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公共场所不吸烟、不乱扔烟头”……日前,新版《滁州市民公约》与《滁州文明16条》出台。

市民文明公约与文明行为规范是引领一个城市文明的“风向标”。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修订出台的《滁州市民公约》与《滁州文明16条》,旨在更加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体现我市城市风貌,引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公约征集,适应时代发展

文明是城市的灵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公共服务功能日臻完善,我们期待着广大市民说文明话、做文明事、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同维护环境优美的城市,齐心营造文明和谐的滁州。

今年来,我市拉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锋号”,文明创建需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记者了解到,此前我市已有的市民文明公约和文明行为规范中的有些内容已经过时,不能完全体现时代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建共创,今年4月份,我市向社会公开征集滁州市市民文明公约及文明行为规范,以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发布公约,引领文明新风

文明城市齐创建,文明公约大家订。据介绍,征集启动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与广泛参与,共收到市民公约83篇,文明行为规范85篇。在初步审核、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程序基础之上,市文明办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相关规范内容,并结合网上征集稿件和我市市民文明行为的现状,最终确定这一新版的文明公约与文明行为规范。

“这一新版市民文明公约与文明16条,响应了市民呼声,顺应了时代要求,既注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体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文明公约与文明行为规范的内容来自于民,也将深入于民,今后我市将切实宣传好、运用好这一公约与规范,也希望广大市民能以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履行好公约与规范,让其真正引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风。

滁州市民公约

爱国爱滁 守法守纪

立诚立义 尽职尽责

互帮互助 修身修家

滁州文明16条

1、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

2、公共场所不吸烟、不乱扔烟头。

3、不随地吐痰,外出备好纸巾。

4、有序排队不插队,出入电梯间先出后进。

5、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

6、开车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电瓶车不走机动车道。

7、在停车线内停车、车头朝同一个方向。

8、不讲脏话、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座椅上卧躺。

9、不乱搭乱建,不在小区楼道内堆放杂物。

10、不损坏公物,不毁绿种菜。

11、不乱贴乱画。

12、外出就餐不剩菜剩饭,做到“光盘”。

13、不占道经营,不乱设摊点。

14、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15、公交车上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16、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责任编辑: |责任总编:王兴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