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bet官方博客2018年推进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和省、市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工作部署,按照《滁州市2018年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滁文明委〔2018〕20号)的统一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体系统诚信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营造教体系统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现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建设工作系列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教体系统诚信建设工作。建设建诚信机关,强化工作人员诚信履职意识,提高行政管理的公信力与示范效应;建设诚信校园,营造诚信文化,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学生诚信品质;加强体育赛事监督管理,促进公平竞赛,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以教体诚信促进社会诚信。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诚信机关建设
1. 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切实掌握履职所必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做到依法行使权力。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深入推进权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建设,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管。(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委局机关相关科室)
2. 推进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项行政权力及权力运行的流程图、行政审批事项、工程招投标信息以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体育决策事项和相关信息。完善并落实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公开发布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权力运行信息,强化权力运行监管。(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委局机关相关科室)
3. 加强诚信教育。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建立委局机关公务员诚信档案,记录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各类表彰、年度考核、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结合相关教育培训,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先进人物宣讲和典型事迹报告等专题活动,全方位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牵头单位:组织宣传科,责任单位:委局机关相关科室)
(二)加强诚信校园建设
1. 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教基〔2009〕11号),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加强学风、教风、校风、考风建设,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标准,严格禁止有偿补课,严格教学用书管理和教辅材料选用,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保障平等享受各项受教育权利,以教育诚信促进社会诚信。(牵头单位:基础教育科,责任单位:委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直各学校)
2. 弘扬诚信文化。将诚实守信做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诚信环境建设,通过张贴诚信格言、诚信故事等营造良好的诚信教育氛围。利用每年9月20日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和每年9月全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契机,将诚信教育作为重点之一,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建立和规范体现诚信内涵的校园礼仪制度,把诚信元素嵌入到成人礼、毕业典礼等仪式中。(牵头单位:基础教育科,责任单位:委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直各学校)
3. 培育诚信学生。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通知》(教基厅[2004]4号),将诚信教育作为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融入学科教学和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诚信为本”的道德观念。各学校要广泛开展诚信教育“七个一”主题活动,即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举行一次诚信承诺仪式,讲一次诚信小故事,开展一次诚信经典诵读活动,征集一个诚信案例,举行一次诚信主题班队会,开展一次诚信征文活动。(牵头单位:基础教育科,责任单位:委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直各学校)
(三)加强诚信教师队伍建设
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诚信建设与师德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师德管理制度,加大师德培训力度,提高教师师德修养,规范教师师德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对施教行为不端、从教行为不廉等师德师风问题从严查处。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选树“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优秀师德典型并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教育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牵头单位:人事与师资科,责任单位:委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直各学校)
2. 建立教师个人信用制度。推行教师个人守信践诺制度,强化教师个人守信自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建立教师个人信用档案制度,主要记载教师履行师德规范、教师个人信用要求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建立教师个人信用公示制度。(牵头单位:人事与师资科,责任单位:委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直各学校)
3. 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在职称申报、科研、学习培训中,开展诚信教育,端正学术态度,遵守学术规范;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中,开展承诺践诺活动,实事求是,不虚报业绩和数据、不伪造学历(学位)和证明材料。(牵头单位:人事与师资科,责任科室:委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直各学校)
(四)加强诚信专项教育
1. 加强诚信考试专项教育。实行考生在普通高考、研究生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考试中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制度,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中加强考生诚信教育,确保各类教育考试平安顺利。(责任单位:招生办、自考办、竞技体育与艺术教育科、现代教育中心、市直各学校)
2. 加强信用助学贷款专项教育。指导督促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学生逐一进行诚信教育,签订诚信合同;学生就学期间,定期与贷款学生进行沟通,确保学生“讲信用重合同”。(责任单位:学生资助中心)
3. 加强体育赛事诚信专项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体规字〔2018〕3号),加强对赛事活动组织者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督促赛事活动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守体育道德,严禁使用兴奋剂,严禁操纵比赛以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遵守竞赛规则、规程,维护赛事活动正常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影响和妨碍公共安全,不得在赛事活动举办过程中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责任单位: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与艺术教育科)
(五)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1. 建立诚信“红黑榜”制度。大力发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集体、诚信学校,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导向作用,对失信行为批评惩处。在市教体局官方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发布年度教体系统“诚信信息”和“失信信息”。(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科室:委局机关相关科室)
2. 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按照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及时向市信用平台推送市教育体育局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基础信用信息,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人事与师资科、民办教育科及办理行政处罚事项的科室)
3. 主动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评先评优、招标投标、财政资金安排、政府采购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主动查询市信用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使用信用产品。(责任单位:委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学校)
4. 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对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实施督导和评估情况、受奖惩情况、信用记录等信息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民办学校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牵头单位:民办教育科,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基础教育科、人事与师资科、安全卫生管理科、市政府教育督导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各学校要将推进诚信建设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落实责任,全面部署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市教体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方案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健全制度规范。委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各学校要把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之中,及时做好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充实完善工作,切实把道德“软要求”变为工作“硬规矩”。
(三)强化工作考核。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涉及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政务公开考核、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等多项市级考核,凡未完成相关任务被追究责任的科室负责人,年终不得被评为优秀科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