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职成〔2018〕57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淮北市职教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7〕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措施,部分市、县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发展老年教育”被列入2018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为掌握各地贯彻我省《实施意见》进展情况,进一步了解各地老年教育现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3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重点
根据《实施意见》内容,围绕本地落实《实施意见》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举措,撰写《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报告要客观评估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报告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一)《实施意见》印发后,本地区是否出台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体现本地区特色的有效做法。
(二)本地开展老年教育的进展情况。主要包括:
1.老年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市、区县、街镇、社区不同层面的老年教育机构的设置情况;
3.老年教育的办学形式和办学体系(社区老年教育、各级各类院校老年教育、老年大学、远程老年教育、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养教结合等模式);
4.老年教育资源整合情况(教育资源、公共资源、社会资源);5.重点推进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6.推进老年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三)落实《实施意见》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四)下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举措。
二、工作要求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牵头组织实施。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精心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开展深入细致的实地调研和检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准确掌握实际情况,对照目标任务,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有效推进工作。
自查报告及附表请于6月25日前盖章报送教育厅职成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成处,汪德金,电话:0551-62827839;
省社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曹颖,电话:0551-63627935;
电子邮箱:2771609859@qq.com。
附件:市、县老年教育发展状况统计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市、县老年教育发展状况统计表
一、各级政府办老年教育机构和办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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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地市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居村(社区) |
老年大学 (机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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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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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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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力量办老年教育机构和办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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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 |
非公企业 |
民办培训机构 |
个人 |
机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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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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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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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类院校参与老年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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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 |
高职院校 |
中职学校 |
参与院校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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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老年教育数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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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远程老年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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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机构数 |
培训学员数 |
老年教育机构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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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四的“老年教育机构举办”指老年教育机构利用远程手段面向社会开展远程教育,不含其在校内利用远程手段开展的教学活动。
五、系统、行业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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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行业企业 |
高校 |
已办老年大学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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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会开放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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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老年教育组织形式(老年学习团队、游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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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团队 |
讲座 |
游学 |
体验学习 |
其他 |
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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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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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习团队非文艺团队、健身团队。
2、讲座指常年开设的,临时开设的讲座不需要填写次数。
3、游学指项目个数,参加人数按常年平均水平。
4、体验学习个数指体验学习的场所数量,参加人数按常年平均水平。
5、其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并注明项目名称、内容。
七、开展养教结合的情况
数量 |
养老院 |
养老社区 |
机构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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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展老年教育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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